为进一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任务落实,选树德行优良、表现优异、全面发展的学生榜样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按照教育局《关于做好 2024 学年中小学校学生和班级评优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 2024学年学生和班级市级评优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
优秀学生和班级评优分为:市级优秀学生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、 市级优秀班集体,共3项。
二、评选数量
评选数量:优秀学生1人、优秀班干部1人、优秀班集体1个。
根据评选要求和学校实际,拟分配名额如下:启智部:优秀学生1人;启明启音部:优秀班干部1人;启语部:优秀班集体:1个。
各部根据评选标准,认真组织推荐遴选后报学校德育处,经学校研究确定最终结果报教育局参与评选。
三、评选标准
(一)优秀学生参评标准
1.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 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,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劳动、爱科学、爱社会主义,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.模范遵守《中小学生守则》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,有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,有服务他人、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,行为表现获得同学、教师、家长的好评。
3.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高。学习态度端正,学习成绩优秀;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;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综合实践活动;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,有吃苦精神,热爱劳动,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、集体劳动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。
4.须为本年度学校“优秀学生”,连续获评者优先。
(二)优秀班干部参评标准
参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市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,工作积极主动,认真负责,有奉献精神,热忱为同学服务,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。
2.热心学校工作,责任心强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在学校安排的各项综合实践工作中表现突出。
3.具有团队精神,具有合作共赢意识;顾全大局,各项活动表现突出,赢得师生认可。
(三)优秀班级体参评标准
1.班级具有积极进取、团结互助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,具有主动担当、勤奋刻苦、奋发向上、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。
2.班级凝聚力强,具有团队合作精神,具有大局意识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并取得优异成绩。
3.须为本年度学校“文明班级”,连续获评者优先。
(四)曾经获得过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美德少年”、“优秀班集体”等市级及以上同等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与此次评优。
四、评选流程
1.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,根据相关评选政策和培养类型特点,制定详细的评选方案,并进行组织发动。
2.各教学部根据评选标准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透明原则按照名额分配认真组织评选。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推评领导小组。
3.学校评议。学校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,对班级推荐人选和班集体进行评议,对评优结果及时公布并存档备查。
4.校级公示。依据推选结果,将推荐人选和班集体的基本情况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按照分配名额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。
5.报送时间。请各部于3月7日(周五)中午下班前,把推荐名单报送到德育处。
五、评选委员会
(一)推评领导小组
组长:黄振东 副组长:王长青
成员:李玉国 曲晓颖 明丽霞 张迎霞 张学芹
(二)评选工作小组
组长:王长青 副组长:李玉国
成员:曲晓颖 明丽霞 张迎霞 张学芹 张信玲 马颖 班主任
东营市特殊教育学校
2025年2月20日
附件:评优推荐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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